白庆春 解德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怎样确保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在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引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兴县在实施农村“三变”改革中,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走出了一条“全民入股,组建合作总社,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路子。
一、用创新智慧攻坚脱贫战役。河儿上村是兴县典型的城乡结合村。全村总人口290户900人,其中劳动力440人,耕地面积1080亩,建档立卡贫困户166户600人,村里仅有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2户村民参与,受益人群少,引领脱贫致富的作用小。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公有制模式,农民收入和生活有了极大改善,但农村集体经济却走了下坡路,因而导致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能弱化,大量的公益事业靠国家扶持,村集体基本失去了主观能动性。针对这一实际,河儿上村借助“三变”改革契机,由村党支部牵头、全体村民参与,成立了兴县第一个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通过创新发展合作总社,积极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在为社员提供生产服务的基础上,使经营范围不断拓展延伸到承建造林、小型基础设施等,由过去单业发展转变为多业支撑,注入了强大活力。2018年合作总社流转土地282亩,种植中药材食用菌、植树造林1605亩,加强基础设施维修。在合作总社务工的社员84人,劳务收入221510元,仅此一项人均劳务收入2637元,参与劳动的贫困人口36人,收入98200元,人均收入2728元。合作总社全年收入达50万元,实现集体收入和农民同步增收,带动全村农民走上了小康之路。
通过总结河儿上村合作总社的经验,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实施产业扶贫、带动农民增收、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兴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加大对合作总社扶持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成立合作总社有17个乡镇383家,其中374家为村级合作总社、家为乡级联合社。村级合作总社普遍承担了30-50万元的“一村一品一基地”项目,乡级联合社大部分承担了500-800万元的“一乡一特一园区”项目。今年,兴县县委县政府坚持以龙头产业为引领、合作总社为平台,用股权纽带将农民利益联结起来,合作总社、合作总社联合社大部分成为了“三变”改革实施的经营主体。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形式,探索出兴县农村“三变”改革的6种模式、种股份、种机制,促进了农业生产增效、农民收入增长和集体经济增强。
二、用创新体制激活脱贫攻坚动力。为把合作总社的经验运用好、推广好,进一步巩固提升、发展壮大,兴县农经中心组织编制了《经济发展合作总社指导手册》,对如何创建、创建的好处积极宣传指导;出台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的若干意见》,建立工程服务、农业技术、财务指导小组组长负责的定期包社服务机制,坚持12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若干财政扶持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规范运行的指导意见》,对项目的实施及管理、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对土地流转、托管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经济效益好、带动群众能力强的合作总社予以奖补。同时,编辑出版了《兴县农村三变改革》月刊1-8期,大力宣传在农村“三变”改革中涌现的典型事例。举办了6期由村支部书记、合作总社理事长、会计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确保了合作总社规范有序地开展业务,财务核算统一运用吕梁市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初步建立了制度保障措施和服务机制。通过开展土地流转,保证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民增收。河儿上村的屈贵平,长期在外务工,家里土地无人耕种,合作总社成立以后,他将自家3亩地流转到合作总社,放放心心地外出打工,还增加了收入1050元。针对长期在外务工、家里土地撂荒、无人耕种的情况,合作总社共流转土地32882.46亩。流转后社员不仅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而且获得了稳定的收入。合作总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不仅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使农民成为土地流转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通过开展生产托管,达到了让最合适的人干最合适工作的初衷。河儿上村王候利在外务工,但工作一直不稳定,在外找不到活的时候还得回家种田,家里土地是种一年荒一年,种地技术难以掌握,他就将自家2亩地托管给合作总社,通过合作总社统一耕种管收,既满足农民继续从事家庭经营的愿望,同时又让分享到合作总社规模经营的收益。合作总社试点托管了3096亩,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将适应市场要素导入农业生产,一举解决了小农经济经营方式粗放、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特别是在部分地上经济林生产托管的同时进行林下土地流转套种中药材,充分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减轻了农民托管费用,增加了土地流转的收入,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实施项目经营管护,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延伸。对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以及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等,优先安排合作总社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强化农民参与和全程监督。通过议标的形式支持合作总社参与植树造林,实施道路、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建支部会议室、村史馆、蓄水池、维修管网,采用政府提供项目、合作总社承办实施、社员参与劳动的“支部+合作总社+社员”模式。以合作总社为主体,试点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创新推广“三变”模式。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释放出产业发展潜能,让更多农户(贫困户)参与增收、集体经济增长、农村资源增值,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也实现了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用创新精神转化为创新成果。合作总社的创新模式,激活了农村资源要素,汇聚起了社会各方力量,创新政府支持模式,为乡村振兴增添了活力、增强了后劲。通过发展合作总社,农民收入得到了务工、土地流转、分红三方面收入来源。自合作总社成立以来,累计签订业务133068806.5元,流转土地39803.35亩,托管面积1640亩。全县有49176名社员参加合作总社劳动,获得报酬34814918.3元,人均增收707.97元,其中参与劳动的贫困户19380人,劳动报酬18019217元,人均增收929.78元。全县累计分红180万元。由于合作总社覆盖面广、村民全体受益,极大地提高了村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实践证明,合作总社的创新成果,不仅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役,而且为全面决胜小康、实现乡村振兴探索出了一条自我发展的新路径。依托11家合作总社作为经营主体,试行农村“三变”改革,折股量化集体资产1830万元,流转土地1820亩,农民现金入股58万元,1065亩土地变为股份,19503人变为农民股东。最大限度地把农村资源整合起来、资金集聚起来、农民组织起来,参股到合作总社持股分红,让发展能力弱、客观致富条件差的群众搭乘改革发展的顺风车增加收入来源,丰富了农民增收的渠道,改变传统的增收方式实现脱贫。合作总社的创新成果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关注。去年以来,《新华内参》《人民日报》《望》周刊、《山西日报》《农村研究通讯》和《吕梁日报》等报刊先后刊发报道了兴县合作总社的经验做法。兴县合作总社的发展适应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场经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创新永无止境。今后合作总社如何更好地同步促进村集体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需要在发展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在逐步推进中使合作总社开花结果,真正成为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而全方位打造构建共同拥有发展机会、共同享有发展成果的命运共同体。兴县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带来的优越性,在当前农村变革生产关系中日益显出重要的地位,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构建新型合作关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合作总社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尚存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解决。譬如,有一些入社的农户,劳动生产的积极性有所下降,有的甚至出工不出力,由于打破了过去部分村干部承揽业务的利益,有些干部对这种合作形式有所抵触等。尽管如此,这种新型合作共赢模式深受群众的欢迎,这种合作关系既提升了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号召力,更有利于基层组织开展工作。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对策:首先,发展合作总社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认真办好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使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经营有方、管理合法,用自身的规章制度和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证明它比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优越,让农民亲眼看到和亲身感受到合作总社是为他们自己的利益。其次,对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要给予政策上倾斜、物质上的援助。比如财政投资、银行低息贷款,农村建设、兴修水利、植树造林、引进新技术新品种,购置机械设备等等,让农民真正感觉到既得利益,使合作总社发展越来越好。第三,全面推行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充分调动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农村“两委”主干岗位报酬,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组建联村党委,实行村务共商、规划共谋、资源共享、产业共建、矛盾共调,着力破解乡村“选人难”问题,真正让农村合作总社这一新生事物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